七百多個看花的日子
附網路態度

看花,像手掬一捧清泉,喝了,就能走更遠的路。

今年感恩節正好在十月十日,這個日子對我有個小小的意義--很抱歉,無關國慶,『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何況,我還隔了個大洋呢!--這個日子,是我在自己版上正式登記為會員的日子,所以這一天就算作是我的開站紀念日。

朋友篇

幾百個日子過去了,在這小小螢幕的方寸間,有得有失,有成長有消耗,有意氣風發時刻,也有意志消沉時候。所幸,在茫茫網海裡,結識一些朋友,一些我認為人格健康,質素高尚的朋友。而從各位朋友身上得著的見識,更是這些在網上的日子,所累積最重要的財富。

有合則來的朋友,當然也會有不合則去的人。

有一位朋友寫便條給我,說在我站上留連了一下午後,發覺我寫的東西讓她自卑,從此沒有再來。

還有一位朋友,因為有人貼圖貼得不合適,寫悄悄給我,教我怎樣刪除,怎樣提高權限,怎樣把那位莽撞的貼圖者趕出去。我沒有依她,惹惱了她吧,她把留言刪去,此後形同陌路。

對於擦肩而過的朋友,我沒有遺憾,也沒有是非對錯的判別,人與人之間原本就有緣份深淺,所謂話不投機,正是如此吧。

文字篇

過往寫的東西與現在相較,過往感情多些,現在知性多些。
感情多,是寫自己;知性多,是寫旁物;
因為我相信,人多的場合寫出來的自己,無論多誠懇,總難免失真。

曾有一回,夜深人靜時,拿著一杯白蘭地,在自己版上看花,看著看著,莫名地感動了起來--被自己感動。無論是寫自己或寫旁物,這裡已然成了我記錄生命經驗的一方天地,某種角度而言,它竟是值得我膜拜的。

近來我有體認,只停留在寫自己或寫旁物是不夠的。過了某種年紀,文字應該有血有肉,有滋有味,一味地白描,頗有隔靴搔癢之憾。

但願我會有毅力及精力來作想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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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zy 寫了一堆 ,不小心被delete掉, ㄜ..
總之網站裡的情緒處理要比文字處理要難多了
而花花的付出和承受也都比我們豐富精采多了

2005/10/11 11:29 刪除
 夢天秤 真快耶...花花用n@board已經七百多個日子了?
我好像還記得當初從Vera家還是莫莫家連過來的時候這裡好像才剛建不久
而當初若不是花花極力推薦我用n@board我家也不會有現在的樣子
[獻花]
2005/10/11 14:10 刪除
 flower 是啊...一轉眼...兩年了..^^
咱們這幾個算是同一褂的...不錯不錯..大夥兒都還在...[傻笑]
2005/10/11 14:30 刪除
 flower cozy說得好令人感動哦!!....^^...
你自個兒架過站嗎?...看你口氣好像很能體會...[想念]
2005/10/11 14:31 刪除
 星辰 希望花花的網站還能再有七百多個日子,七千多個日子。^_^ 2005/10/12 01:33 刪除
 winderster 呵呵....真是一個大標記的好時刻![傻笑]
七百多個日子,恰好是中間路過看到一朵閃爍燦爛的花,不禁停下腳步遠遠端詳著...看著...一看就是五六百個日子..!!

非常非常可惜的是,已經忘了是誰創造了這個緣份跟機會給我,認識花。

不知啥的...感動了起來!![哭泣的臉]
相信會持續到千萬個將來,每個與花結下良緣的幸者。
2005/10/12 02:05 刪除
 flower 呵呵....跟感性的人說話真舒服...三言兩語就看懂我在說啥了。[微笑的臉]
小少爺實在想不起來從誰家連過來的,就先感謝驚直吧[獻花]。至少是因為na3結緣的。

我如果記得沒錯,你是從Ally家連過來的啦....你第一篇留言好像就是我寫家裡停電,在火爐邊講故事那篇。 [休息一下]
2005/10/12 11:14 刪除
 大boy 不管怎麼連,峰峰相連到天邊,
大家都是鼎立天地間
拍個肩是朋友
又拍個肩已成過客
有時是人在變
有時是心在變
2005/10/13 18:44 刪除
 flower 你這話說得我傷感起來,沒錯,網路上遇到是緣份,但在遇到的同時,也在走向分離。
人會變,心也會變,一個時空轉換,就都不一樣了。
2005/10/14 08:54 刪除
 pop flower太灰了.
就是因為人會變.心會變.
所以能常來逛逛.
噴噴口水.說說廢話的.才愈見珍貴.
只要不是網路蒼蠅就好[開懷大笑的臉]
2005/10/20 12:29 刪除
 大boy 如果有七百多個日子被花看的日子也不錯哩...^^ 2005/10/20 14:12 刪除
 flower 哈哈...這叫相看兩不厭嗎??...
.....給您搬張大沙發...慢慢看...慢慢被看...!!...^^"
2005/10/21 01:48 刪除
 flower Pop 說得是,即便是網路上,這麼薄薄的一層文字緣份,也是應該珍惜。 2005/10/21 01:49 刪除
 莫莫 看來你這七百多個日子
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人
可以寫篇網路大觀了
呵呵...
2005/11/01 08:23 刪除
 flower 莎兒說我們這兒單純多了,我自己也覺得是。要寫網路大觀大概還寫不成,三言兩語就寫完了..^^ 2005/11/01 15:18 刪除
 lili 能在網路上遇見,真是有緣呢!
也忘了當時是從哪兒連來這兒看花~~~

Comments

  1. 一轉眼,再加二個七百多個日子吧?當初說希望花花這裡能維持一千多個日子,想不到超過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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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想起來,也蠻感動的,要是算上flash版,都有三千多個曰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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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千俱樂部報到。
    可是我有歇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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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那那算歇業?只是門面整修得久了一點兒!...^^
    我們小少爺的網站也一直還在。

    三千俱樂部,大部分都還在?莫莫算是換了跑道。倒是驚直就不見了,不知道有沒有偷偷在那兒另起爐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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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前兩天剛好在Francine那兒提到上網十年來,對待網路與現實生活裡的朋友的態度,貼回來這裡,稍微增減一下:

    『我也上網十年了,可是生活裡的朋友大概只有一兩個知道我的部落格,我幾乎不跟生活裡的朋友談網路,也不希望他們參與我的網路生活,甚至遇到同在溫哥華的網友,我都會自動避開。(因為不希望寫文時有顧忌或干擾。)

    而所謂的網友,也幾乎不曾成為生活裡的朋友,只有少數幾位有email往來,(成為精神上的筆友),(這少數的幾位網友大多往來了十年以上)。看來我是身體力行了樓上Rebecca先生的勸誡:生活和網路不能混為一談。這是我一開始上網時就抱定的方向,直到如今還不曾動搖。

    但是我從來沒有因此輕忽網友的互動與情誼,交到幾位學養知識、生命經驗(豐富的網友),不但能共享且能互相溫潤彼此的生命,是我(這些年來)在網路上最大的收獲。

    我個人的感想是,一個人的特質不會因為在現實裡或網路上便會有不同,我們在網路上會被人冒犯、被衝撞,其實現實生活裡一樣會遇到。(所謂曰久見人心,什麼性情的人躲在網路上也會被看出來。)

    當然,網路上因為有陌生人往來,彼此性格相去太遠,彼此冒犯的機會會大些。所以,在人家部落格每一次的留言都是一次冒險,因為發出後的結果(未必)在預期之內。

    (所以)我希望心兒媽媽不要因此對人與人之間的情誼太灰心,即便是網上的。...^^』


    p.s/ 以上括弧內的文字,是增加與修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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