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未梳成不許看--關於《小團圓》的出版
近來在張迷間的盛事,應該就是張愛玲最後遺作《小團圓》的正式面世。無論宋以朗與皇冠如何合理化這種「強盜」行為,我仍因他們的商業動機而感到憤怒。或許張愛玲的確想要完成這樣一本書,但以她愛惜羽毛到不肯多寫一句的性情,「頭未梳成不許看」絕對是她永遠的堅持。
宋以朗的說詞是,張愛玲在吩咐宋淇銷毀手稿之後,又答應出版商會儘快修改完成,所以認定張愛玲是要出版的。我也相信張愛玲有意為自己一生中唯一一份愛情梳理出一個層次分明的情節與畫面,好帶進棺材,好讓張迷理解,或好讓自己終於明明白白地過去。只可惜生命不夠長,只留了片片段段,憾恨至深.....於她,於張迷....。但這憾恨,該由宋以朗來彌補嗎?他能嗎?
《小團圓》的出版,不知為什麼,一直讓我想到幾年前璩美鳳的光碟事件,大家都知道那是不道德的,大家也都看了,而最可惡的,是有人看了之後,還在評論男的表現比較好,還是女的表現比較好,一如現在有人看了《小團圓》後,批評張愛玲如何才盡,晚年思緒如何混亂一樣。
我知道再過幾年這件事大家都會淡忘,而《小團圓》仍會出現在書店的書架上,道義的或道德的聲浪終究不會持久,而不法不義的商人仍在獲利....所以將此事記錄於此,提醒自己回台逛書店時不要去翻動這本書....
宋以朗的說詞是,張愛玲在吩咐宋淇銷毀手稿之後,又答應出版商會儘快修改完成,所以認定張愛玲是要出版的。我也相信張愛玲有意為自己一生中唯一一份愛情梳理出一個層次分明的情節與畫面,好帶進棺材,好讓張迷理解,或好讓自己終於明明白白地過去。只可惜生命不夠長,只留了片片段段,憾恨至深.....於她,於張迷....。但這憾恨,該由宋以朗來彌補嗎?他能嗎?
《小團圓》的出版,不知為什麼,一直讓我想到幾年前璩美鳳的光碟事件,大家都知道那是不道德的,大家也都看了,而最可惡的,是有人看了之後,還在評論男的表現比較好,還是女的表現比較好,一如現在有人看了《小團圓》後,批評張愛玲如何才盡,晚年思緒如何混亂一樣。
我知道再過幾年這件事大家都會淡忘,而《小團圓》仍會出現在書店的書架上,道義的或道德的聲浪終究不會持久,而不法不義的商人仍在獲利....所以將此事記錄於此,提醒自己回台逛書店時不要去翻動這本書....
本來我對小團圓的出版便有些感冒,今天在袁瓊瓊的部落格看到一位仁兄theo對此事作了深切的分析,於是有感而發。
ReplyDelete將上回回覆Jack與此事相關的看法搬來這裡:
ReplyDeleteflower // 16/2/09 2:23 PM
這麼堂而皇之的出版,實在不太道德,
以後遺囑還是應該要交由律師執行,不能相信朋友,雖然宋淇講道義,但下一代卻未必。
就像向田邦子的妹妹拿她生前的情書出版,我也很不以為然,怎麼這麼不尊重死者的隱私?
雖然我們誰也無法得知"張"最終真正的心意,但..謝謝你給了一個這樣的提醒,讓我有另一種看待"小團圓"的想法,我把我網誌頁尾關於這本書的鏈結鏈來你這,希望別介意? ..至少能多一點你這角度的思維出去,其他的就讓人們各憑自由心證吧..
ReplyDelete對不起,並無意冒犯看過此書的人,我自己也難保最後不會去買來看...畢竟我們是那麼好奇...那麼耽溺於張愛玲...
ReplyDelete花~我也沒看過這書,只是一度興奮於張遺有新作問世,未曾深入思索過你這觀點..看你提及後..倒給了我更多面向的想法,想想也多有感觸..璩的光碟..我至今也未看..我不知道有機會的話..我會不會看此書..不知道能不能克制自己渴望了解她生命晚期內心世界的真實獨白..^^
ReplyDelete咦?...失散的姐妹..妳那兒幾點了啊?..還沒睡?..或起得早?
ReplyDelete一月的時候得知出版消息很興奮,後來書真的出來了,突然就在掙扎著要不要買回來讀,然後拿來和民國女子做一參照;迷張愛玲的壞處便在於不管怎樣,都壓抑不了要弄到她的「新」或與她有關的東西。近幾年來,張的東西還真被炒作得厲害,尤其是《色,戒》之後,更是一股股的熱潮涌至。照《對照記》的說法,張愛玲每隔幾年都要再死一次,她不累,我都累了……(據soong的說法,張愛玲還有三部作品未面世,設若十年出一本,皇冠恐怕要賺個百年也說不定。)
ReplyDelete花花..我昨天是還沒睡啦...最近過著不知是哪個時區的生活..。
ReplyDeleteLin, 很羨慕可以想睡就睡,想起就起,我生活規律得像在學校呢。
ReplyDeleteSinigel ,這就是作家與出版商之間不解的情仇...
ReplyDelete這兩天我卻又想起卡夫卡,卡夫卡生前也囑咐朋友布勞德要將所有手稿銷毀,但布勞德違背他的遺言,仍將作品付印,因此有了不朽的卡夫卡。而為什麼我們對此並不感到不平呢?我想仍是背後動機的問題,卡夫卡生前作品亦未引起注意,朋友出版遺作,多半是出於珍惜,而非為了圖利。
ReplyDelete如果今天是由宋淇或炎櫻決定出版張愛玲遺作,會不會我們的感受將完全不同?畢竟他們是與張愛玲親近的人,就算張愛玲不肯,我們卻似乎可以相信,他們可以說服張愛玲。但...宋以朗??...張愛玲信任他嗎?
嗯...我想是的,所有的反彈情緒,均來自我們對宋以朗的不信任!
ReplyDelete這不是信不信任的問題!
ReplyDelete小團圓不出版,文壇仍有張愛玲;卡夫卡的作品不出版,世界將失去卡夫卡。
「他們」在利用張的價值掠奪「他們」想要的,「他們」包括那些窺視者,他們的興趣或許不在作品,而是張不願公開的隱私。
晴陽好!!...^^
ReplyDelete「他們」的確是掠奪,但讀者蠻無辜,讀與不讀千萬難。
補上今天在餐館吃飯時看到的一篇
ReplyDelete<出軌我也有過 我沒有胡蘭成的誠懇>
http://udn.com/NEWS/READING/REA8/4777449.shtml
正好在此前,讀了一段雷蒙威廉斯<文化與社會>裡引用卡萊爾的話:
我們稱讚一件作品,不是說它"真",而是說它"強",我們的最高讚美是說它"感染"我們.
我們的"比較優越的道德"應該說是"比較低的犯罪力"才恰當,它不是出於對美德的大愛,而是出於警察的完美工作:出於那位更精細,更強大的警察-輿論。(P62)
於是,這個世界,
這們我原本所鍾愛的文學世界,
在面對這樣的"強"勢下,
在服膺輿論的壓迫下,
"真"和"美德"便被染上了寂寞的顏色!
也唯有來此看花,那顏色才一時明白起來!
感謝有花領我們看花!
很多人挺胡,原因也在於他「坦白從寬」,就像有人因為《情遇巴塞隆納》裡的男主角不掩飾對女遊客的興趣而覺他「純潔」一樣。其實真正的情場高手,正是這種「姜太公釣魚」的姿態--我就是這德行,願者上勾,不願者大可回頭。
ReplyDelete陳丹青說,外遇他有過,但不敢說,胡蘭成敢說,所以胡誠懇。
這其實牽涉到說的當下,個人的生命狀態。也許陳丹青七十歲時,一無所有,無所掛慮,他也會敢說。現在沒敢說,是因為還有顧及。
再說回頭,《情遇巴塞隆納》那位男主角初遇兩位女主角時提出3P,也強調同時喜歡她們兩個。但他在前妻面前卻不願與Christina有親密動作,因為『要顧及她的感受』。我認為這是因為他愛前妻,所以懂得顧及;而對其他女性則只是「喜歡」,並不在乎她們的感受。而胡蘭成所以在晚年未經張的同意而述及與張的關係,是因為他從來沒有顧及她的感受。
討厭胡才不是因為假想自己被他欺騙,是討厭他在走投無路時拿張當晃子,虛邀名利,正如現在這些拿著張遺作漫天叫價的販子,以滿足張迷為名,實則圖飽私利一樣。
Jack,被你說得我不好意思,但對於「我們所鍾愛的文學世界」一詞,仍覺感動與心有戚焉,雖然我們不知現在的社會文化將能提供我們一個怎樣的文學世界。
ReplyDelete如晴陽所言,也許【小團圓】的出版正符合現在的潮流,「私日記」中的八卦隱私,更甚於其中的文學價值。但張愛玲的文學價值不會因為隱私的被窺見或未被窺見而影響,胡蘭成更好或更壞,都影響不到她了。
喜欢一个作家,就是有这样的矛盾吧,既担心她被遗忘冷落,又担心太红,被各种流言污水伤害。更何况她已经无法为自己辩白。
ReplyDelete还是挺期待能看到张爱玲的新书,但是不愿看到对她的恶评。不管如何,倒是从来不信她会才尽的。
Janie 妳好!
ReplyDelete到目前為止張愛玲的上乘作品的確是在年輕時完成的,後期一直沒有超越。我仍相信那是因為生命狀態的改變,或許她對人世看透或拒絕再看,於是不再在筆下訴說人生。
花花這段話說得真好..."或許是她對人世看得太透或拒絕再看..於是不再在筆下訴說人生"...以旁觀者的角度..我十分認同花花的想法..
ReplyDelete對人心世態如此敏銳纖細的"張",擁有這樣的心、情和眼,是沒有才盡不才盡這回事的,恐怕是她晚期在退一步的"見山又是山"與早期近距離的透徹剖析之間做了取捨?!還是..生命起伏..因為懂得..所以慈悲..所以放這血肉模糊的人世一馬..花..如你所言..我也仍相信是這樣..
Lin,我一直覺得她到美國後之所以不再創作,是文字上的自盡。下回有空我把那篇文找出來,我們可以討論一下。
ReplyDelete好啊...花能帶領我看見更多的張愛玲..像你另一個blog張愛玲的二三事就很棒..其實張的書我看得不多..就幾本加上一些斷續的短文..卻很入心..像她是個身邊的密友似的..
ReplyDelete你就快出發回台了吧? 等你回來..生活回復正軌後我們再好好聊..^^ 一路順心順意!
作為張迷,小團圓己經不是寫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考驗讀者的愛有多堅貞的時候。以前的短篇小說,金鎖記,流言等,都是讓你一見鍾情自動上釣的甜言蜜語,你以為這些文字直見靈魂,讓你心旌震蕩,當下頭一栽就加入她的愛慕行列。這些年來,你對她崇敬有加,連帶跟她有丁點牽扯的周邊人事也視如珍寶,隆而重之。
ReplyDelete好了,她以為跟讀者的感情經過時日洗禮已牢不可破,下定決心將心裏一段陰暗經歷告訴你,詞藻不再修飾,也沒在意討你歡心,想起什麼就說什麼,只是把糾纏雜亂的記憶如實呈現出來,這時反到你受不了,生命的荒謬殘酷在她筆下並不陌生,但以前透過獨家文字泡製舖排,讀者只感引人入勝的頹美誘惑;現在卻是洗盡铅華的赤裸直說,在意想不到的骨節還來個高清大特寫,那種驚駭可想而知。
你真的愛張愛玲嗎?那你也要接受小團圓.
這位先生或小姐,您可能沒懂我們在說什麼,別急著促銷!
ReplyDelete我們沒有不接受【小團圓】,我們只是不接受出版者的強詞奪理與媚俗姿態。
您確定張愛玲是打算『詞藻不再修飾,想起什麼就說什麼』嗎?您確定嗎?她不是幾次要求銷毀原稿,幾次向出版商說還要再修改嗎?您說【小團圓】『沒在意討你歡心』,您認為她那一本書或那一篇文,在意過讀者歡心?
別再說什麼真愛張愛玲,就要如何如何這種話了,這分明就是情緒勒索!
我最想用來抵制的方法,就是買一本【小團圓】回來,拆成十份或二十份,找來二十個人,一人打一份,全部上傳到網路上提供給大家下載....^^
ReplyDelete這個主意不錯,我可以提供工讀生!呵...
ReplyDelete這是我認識花姐8,9年來,
看到花姐唯二的"花火"喔
樓上的仁兄,當心點喔!^^
我還是先躲回蛋殼裡先!
flower, 我的確不是回應你們關於該不該出版的問題, 而是回應坊間對小說本身貶多於褒的評論.對於前者,我想表達的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不管你贊成反對,身為張迷再撇清,總也忍不住要買來(或影印)一讀.人本來就常犯錯誤,張不過再次証明她所託非人,而後果是什麼呢?形象受損嗎?張已不在,千秋功罪只任後人評價,小團圓無論面世或銷毀,寫的時候都是作者一段真實的經歷,與其他作品一樣反映她在某段時間的思想狀況,我不相信張的地位會因小團圓而有絲毫動搖.
ReplyDelete商業世界的對錯標準只能以法律來界定,宋以朗沒犯法,他只是非張迷,何必以張迷的尺度批判他呢?
我倒是有些贊同 壹芒果 的看法
ReplyDelete如果是美女的話 裸照也是頗有可觀 不用怕被看啦
這種抵制方式 真是嘉惠網友的作法 我是贊成 但有沒侵權的法律問題呢? Ms flower三思喔
看得出來其實大家都是張迷,只是或許表達的方式跟說的議題有出入。花花這篇文想表述的或許是關於對出版商作法的思考與質疑,這是任何關注藝文者都會有的不同角度跟觀點的檢視。
ReplyDelete花花陳述她的想法,是花花的自由,她寫出她的質疑,並沒有強迫人人接受。我們從未曾懷疑過張的才華與不世出的文學才情、對人性及生命的體受,更遑論對張不同生命狀態下的作品質疑了,無論後世如何評論,那都是張的一部份,她的生命,她的作品,只有階段不同,沒有優劣之別。
其實大家都是出自善意,自由心證,自由表述..毋須為宋以朗表態或辯解,當他做了選擇後,自然清楚會面對輿論,花提出她的看法,亦是自然。^^
謝謝Lin!抱歉這麼遲才答謝妳的拔刀相助!這幾天在台北每天都累到一進門倒頭就睡,打開notebook,還沒開完機就睡著了。
ReplyDelete回思坦兄與emango,張愛玲的價值與文學地位是客觀存在的,小團圓加持不了她,也毀不了她。
難得回台灣..的確該好好把握每一天..希望你玩得愉快!!
ReplyDelete可以借我這塊討論空間說說話嗎?
ReplyDelete怎么會有人覺得小團圓是江郎才盡之作??
不管是在敍事手法,時段的交替穿插,人物刻畫,諷喻,意象,我怎么看都是成熟內斂.雖然顯然是寫她知道熟悉的人事物,可是也是明顯的就是"小說"(不是像有些作家拼命地瞎掰,可是又要讀者相信是"寫自己").能欣賞紅樓夢的人不會只是把紅樓夢當成曹雪芹在說家里的私事,書中還有更多東西.
還有很多有的沒有的評論就只看到"色"的描繪.我覺得連小說里道情言色都是饒有寓意. 就像有的人去看李安的《色戒》,看了兩個小時只記得梁朝偉的裸體,可是也是有人聽到每次情色場面伴隨的是恐怖的音響傚果(死亡的聲音?).
刻意把莫泊桑名字倒過來,是想顛覆他這個人或他的作品?...
ReplyDelete如果單獨看【小團圓】,當然也能說出它的許多好處,但我想,大部分人都是拿它與張愛玲的前期作品相較吧。如果說【小團圓】有什麼價值,應該不在於文學上,而是它是張愛玲此生唯一公開(雖然是以那麼粗暴的方式被公開)她與胡蘭成這段感情的心路歷程。
胡蘭成在世時,張愛玲不願多說,有人說是因為胡蘭成永遠不會懂這種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