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幾天前在接女兒回家的路上,遇見一起大車禍,出動了三輛救護車,兩輛消防車,一部直昇機。看到車子被撞成解體,救護人員搬開一片一片的鐵片...我心想:肯定有人當場死亡了!....三輛車子,有SUV,轎車,貨車,均擠壓成一團團,彷彿是揉皺的紙巾...那車速得多快啊?能把車子衝撞成那樣?

之後看報導,原來是一輛名貴的跑車,以時速200公里闖紅燈,波及八輛車子,一死三重傷。當場死亡的,是一位正往接孩子放學路上的母親...看到這裡,我便紅了眼眶--那在學校等媽媽來接的孩子,要知道再也等不到媽媽了,會是多麼驚嚇,無助?

而報導中居然只是提醒民眾買車時要買側面有安全氣 囊的,以防側面的衝撞,卻對大白天,在交通繁忙的路段和時段,時速200公里的跑車未置一詞...

溫哥華近年來滿街的二世祖,十來歲便開著名貴跑車在街頭呼嘯,這回殃及池魚, 自己不愛惜生命也就罷了,卻連累了好幾個家庭。

在同情之餘,恍然想起,同樣的時段和地段--被撞上的,也有可能是我耶!!或許,我只是比那位不幸喪生的媽媽早出門幾分鐘而已。

Comments

  1. MargaretMay 28, 2013

    好傷心的新聞

    這些名貴跑車如果到了使用不當的小鬼手上, 真是殺人利

    那等不到媽的孩子, 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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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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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夜深了,我先去睡了,明兒個再來仔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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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萊屋飆車大片"The Fast And The Furious"第一集上映時,記得參加首映典禮的片中女星Michelle Rodriguez對採訪記者說:那只是電影,飆車很蠢。實話說,不喜歡電影裡飛車追逐的場面,因為那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現實世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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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只好開車時儘量不要靠近這些跑車~~

    前些時候看"掉傘天"中有一篇寫台灣有錢父母為了兒子的學業將兩位女兒及獨子用觀光名義滯留美國,後來大姊要帶著弟弟跟妹妹獨自面對陌生的國度。後來,兒子跟朋友未成年飆車死了,妹妹得了憂鬱症。

    家庭教育與社會主流價值觀會影響成長中的孩子,死者真的很無辜,闖禍的孩子人生大概也不會快樂。只能說時刻存著善念,集眾人的好,讓這個世界少些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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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滿街二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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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父母太有錢也不見得是件好事.但倒霉的是別人真的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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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啄木鳥May 28, 2013

    所以盡管自己開車小心,倘若其他用路人飆車、精神不繼打嗑睡,憾事往往發生,遇上了,車毀人平安是不幸中的大幸,但造成性命的損失,是家屬一輩子難以原諒的事。
    現在酒駕、低頭族,警察抓的比以前勤,罰則也重,自己覺得這法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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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很痛的新聞, 人,只要多為別人想一點點,都會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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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最近幾天開車經過時,看到肇事地點有人獻上幾束花束,總是心頭一震,想起那兩個失去母親的孩子,便又轉為深深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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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剛好看到這則新聞,幸好沒撞上別人的車子,否則?
    千萬法拉利,自撞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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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從開始已四輪當交通工具開始,潼媽常叮嚀的就是--不只我們要小心駕駛,也要注意別人.
    這是真的,回想去年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時速120時,從照後鏡發現一車乎是疲勞駕駛,因為道路明明開始轉彎,他卻直行,正思索時,那車突然從我右側急速內切,兩部車相距不到40cm,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我急速往內側切與狂按喇叭,還好,驚險一場,對方也醒了,因為對方加速馬力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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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沒錯,我家兒子開車上路第一天,我千叮嚀萬囑咐:不但自己要小心,還要確定對方也看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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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MargaretMay 28, 2013

    花, 那則法拉利撞車的車主, 是因為夢想家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賴先生

    對於他把車子留在現場的行為, 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名人出車禍不想被採訪, 但也不能獨自落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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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晴媽,就算是”夢想家”,除非真長了翅膀,否則也是會受傷的...怕被採訪,只好自己先跑去就醫...總不能坐在那裡等人家來採訪嘛!...^^

    可見法拉利多厲害,撞成那樣,駕駛還能自行走出來去搭計程車...要是撞上別人,豈不是又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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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照片中這起車禍,開名貴跑車並不是過錯,過錯在於時速200公里...那路段只能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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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MargaretMay 28, 2013

    花, 不管是不是夢想家或是夜歸人, 看那車況就知是超速駕駛了, 不然哪會撞成這樣, 怕被採訪可以體諒, 但人跑了車子不處理就沒什麼好再找藉口了

    我也喜看名車, 名車無罪, 是不當開車者讓車子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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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好像有另一篇報導,說他是連撞了三次才撞成那樣,理由是 :新車,還不太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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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不是啦,是新鞋要踩三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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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很可怕呀,自己循規蹈矩都避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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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是啊,報導中有特別強調,那位媽媽完全沒有過錯,就是很平常地開車...

    溫哥華法令很嚴,那位闖紅燈的駕駛,這輩子在溫哥華大概都拿不回駕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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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私下與朋友討論到這則事故,朋友的觀點我覺很令人耳目一新,往往我們把這樣的事故聚焦在”名貴跑車”上,忘記”富有”與”道德”並不相衝突...

    朋友信上寫著:

    『看到跑車事故的新聞。
    父母怎麼教小孩真的是最大的問題。我不想把責任追究在他們有多富有,而是行為後面最根本的炫耀心理,因為那個想展示的衝動而讓他們加快油門、超車、闖紅綠燈。但已經擁有一切的人還有什麼好炫耀的呢?缺乏安全感和沒有自信心的人才需要透過炫耀找到安慰?

    一個朋友的朋友,爸爸是瑞士大銀行的 CEO,一年給他換一台跑車,他每年把舊的賣掉,拿差額當生活費,暑假去非洲建村,我覺得雖然物質上他極其奢侈,但好像也變成一個滿像樣的人...。心裡面怎麼建造的、家裡對金錢的觀念、朋友圈等等,更大的是這個社會和資訊媒體怎麼教育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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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MargaretMay 31, 2013

    花, 去年台灣有一個X少爺(我是真的忘了他的姓氏), 他的父母離異, 父親極其有錢, 才二十左右吧, 就開名貴跑車, 他撞上了一個清晨去運動的婦女, 婦女身亡, 其夫也因憂傷隨後而逝, 留下一個八歲幼女

    X少爺裝病不去道歉, 從媒體看來, 是認為撞死人賠錢了事就好, 他們一家沒想到因為肇事傷亡造成別人多大的痛苦

    所以我上頭寫著名車無罪, 開名車而肇禍者讓名車蒙塵

    父母有餘裕時讓孩子開名車, 是為了安全, 還是為了炫富?? 我不知道, 退一萬步想就算我有錢, 大概也不會同意幫孩子買好車, 要買, 請他自己付出努力去取得

    道德, 和財富沒有等號, 富有者不一定敗德, 怟賤者也不一定高尚, 完全是看個人的修為, 我想這樣看會比較公平一點, 不用動不動就以有色眼光看待"富二代", 雖然有些年輕女孩是以結交富二代, 嫁入豪門為人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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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也想起妳說的那件事...賠錢是一回事,出面道歉才是道德勇氣...最糟的就是以為賠錢就能了事...而這就是很多富二代的通病...名車,財富不是問題,為富不仁才讓人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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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所以我很贊同我朋友信中所說的,重要的是,一個人的內心是怎麼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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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MargaretMay 31, 2013

    一個人的內心是怎麼建造造的, 大哉問

    我們可以回想自己, 大概是從父母身上學到, 學校教的是紙本, 能夠自行體悟到某些道理而身體力行, 就是個人修為

    社會的大環境, 大概是大家最喜歸咎的一環, 每當有什麼新聞, 記者老是一句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我們的社會本來就有千百種樣態, 不是現在才這樣吧, 老實說, 我很少被社會( 或眾人)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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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家教還是佔很大的一環,家庭的功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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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又是一個酒駕的悲劇,一個33嵗青春年華的女醫師,連走路都遭殃。不想詛咒人,但是要死也要酒測的人自己死,為何要傷害到別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miffy01182013053017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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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MargaretMay 31, 2013

    看了很難遇
    因為出事的車子酒駕闖紅燈

    酒駕罰則不重,所以傷亡率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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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那位年輕的女醫師真是冤枉,身邊的親人最難過!酒駕實在是很麻煩,似乎各處都難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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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殺人者死,這麼淺顯易懂的道理, 不知立法豬公們何時才能弄懂

    酒駕是故意隨機殺人, 比不定時炸彈還可怕

    台灣的酒駕罰則太輕, 沒法收到嚇阻作用


    再退一步講, 以撞到曾醫師這個人來說, 當晚和他一起喝酒, 還讓他有酒意上路的酒肉朋友, 在我看來都該列為"共犯", 如果他們可以在朋友有醉意時出聲阻止他開車, 悲劇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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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問題其實蠻複雜的,酒駕是否肇事,而肇事時,是否違規,這中間還有很多層次和很多責任要釐清,懲處也應該有不同。好比司機有沒有闖紅燈?行人有沒有違規?...這些因素判斷起來很複雜。在溫哥華一旦發生車禍,當下第一要事便是找現場目擊者為你作證...因為有可能的確有人酒駕,但並沒有違出或超速,而是行人違規過馬路?

    因為我常看到有些行人在沒有行人道或斑馬線的地方突然跑過去,弄得開車的人還得緊急煞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行人被撞上,在溫哥華是可以不賠的,即便我酒駕,也是處罰酒駕這個行為(開罰單或吊銷幾個月駕照)。又或者是責任分攤多少百分比,70% 或50%...等等...並非駕駛者全部負擔。所以...如果要立法,就是立得很精細,不然日後糾紛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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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上頭寫的殺人者死, 當然是指被撞者無違規狀況下而被酒駕者隨機殺害

    如果行人自己也有疏失, 剛好又碰到酒駕者, 只能說二人的運氣都不好

    前幾天立法院鬧了一個大笑話, 少了一個教字, 所以教授因為研究經費報支問題者, 都不能除罪, 利委們把錯推給行政院, 但從新聞看來, 是國會的問題比較大

    立法要全面, 首要提昇委員素質及思考能力, 可以在一件事上通盤全面的想個透徹, 才能讓法修完備, 面面俱到, 但以目前的立委素質及審法案進度, 不知何年何月, 酒駕加重處罰及刑責( 含責任認定, 賠償或定罪原則....)才能有個影, 就算有個影, 他們也還會拖上很久, 畢竟這和立委自身利益沒有太大關聯, 有利可圖的法案就快, 沒利可圖的, 等上好幾年都不是新聞( 實話實說有話一定得說的火象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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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原來是因為無利可圖,我還以為是因為有什麼人關說...

    晴媽小時候不知道有沒有聽過一個笑話?在鄉間撞死一頭牛,不是賠一頭牛的價格就了事了,而是要推算牛能耕多少田,一年收獲是多少,牛的年紀,還能耕多少年,以及牛能幾隻小牛...等等...所有附加價值算進去,往往讓肇事者傾家蕩產!加拿大就是這麼個賠法,肇事者所有的財產,加上保險,如果不夠賠,就以刑責計算,或是終生賠償,只要在世一日,他就永遠要還死者家屬一個債,我覺這樣比處死肇事者對家屬要有意義些。要不然,一個醉醺醺的登徒子,那抵得了一位年輕有為的女醫生的命?...^^

    當然,這還是要回到立法的層面上來執行才有效果,袞袞諸公,唉...豬公也能殺來祭祀,諸公能作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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