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沅湘--關於文章抄襲

沅湘同學在花已成泥,尋回心裡的月光那篇問:
  1. 若A拿B的情節改編一下作為自己的一個情節算不算抄襲?
  2. 若A沒看過B的文章,但寫的情節跟B雷同算不算抄襲?
  3. 這兩個做法會不會使別人對作者產生反感?
不知為何您找上我問這樣的問題,也許是因為「偷渡」兩個字引起您的好奇心?
本想渡完假回去再答覆您(或是不答覆),但看到「沅湘」 兩個字,讓我想到湖南人,也讓我想起矮騾妹,而且想到渡完假回去,尚有許多照片要整理,許多歡樂要分享,如果把這樣一篇答覆夾在中間,足以使興味索然。趁著遊興空檔,先答覆您吧。

首先,對您的遭遇,致上同情。被人抄襲並出了書,這種滋味不好受。 但白紙黑字如呈堂證供,大可訴諸法律或輿論,應該可以還您一個公道的。

至於您以上三個問題,如果我的答案算得數的話,很抱歉要跟您說,答案均是否定的。

 1. A拿B的情節改編一下作為自己的一個情節,既經過改編,便不屬於抄襲的範圍。因為抄襲意指一字不差地複製,而思想上的抄襲不在法律的保護範圍。法律保護思想的表現形式,卻不保護思想或思考的本身。(而這便是我所謂的「偷渡」)

2. A沒看過B的文章,寫的情節雷同,當然不算抄襲,這叫英雄所見略同。但究竟有沒有看過,卻是自由心證的問題。

3.  這兩個作法會不會引起別人對作者的反感?答案是:未必!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裡,被綁架的人質,至終是認同綁匪的。那些人質不但不與警方合作,並設法協助綁匪逃亡。其中一位女人質甚至在囚牢裡與其一綁匪舉行了婚禮。讀者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賦予抄襲或偷渡者肯定或掌聲,甚且因其文或回應受到鼓舞或小惠,有可能在事情揭發後,仍選擇維護「綁匪」的生存權利而不是給予反感。令人不解或不平嗎?沒辦法,這是人性心理的幽微處,無可言喻。

說了這麼多消極層面的話,肯定令您十分沮喪?

近來想到了我們的詩仙李白。
李白在黃鶴樓看到崔顥的詩: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余黃鶴樓。
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
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當下大嘆:「眼前美景道不得,崔顥題詩在上頭。」

雖然當下吞下了湧上來的詩思與詩興,但我們的詩仙怎可能就此罷休?
之後仿崔顥作了《登金陵鳳凰臺》:

鳳凰臺上鳳凰遊,鳳去臺空江自流。
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鷺洲。
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這黃鶴與鳳凰自此嚶嚶相啼,傳成千古佳話。

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優雅的「偷渡」。先是對仿效對象不由自主的拜服,後註明仿效對象(靈感來源)與寫作動機,並以超越高度之姿產生新的作品。如此坦蕩大派,後人唯在欣賞兩位大詩人的詩作之餘,更看到詩人的胸懷谿谷而不見任何「偷渡」之猥瑣。

當然,人心不古,更何況詩仙之千古僅有?

沅湘說,對方說妳應該要高興。「高興」是一種自身大腦皮質所分泌出來的某種內分泌,誰有立場「命令」他人的大腦在什麼情境下「應該」分泌什麼呢?如果對方的行為的確令妳氣憤、惱恨,就不必因為別人的很多「應該」而鄉愿。

老貓這裡連寫了好幾篇關於文章被抄襲的文章,沅湘有空可以去看看:
五種找出誰抄襲你文章的方式
五種對付抄襲文章的方式
七種保護自己內容的方式
看到這麼多人有被抄襲的困擾,沅湘有沒有好過一點兒?...

我個人的經驗裡發現,有些抄襲或偷渡者會像慣竊一樣,換個筆名或帳號,改個網址,繼續"行騙",防不勝防。惟有藉此往內檢視人性、人際並檢視自身內在的聲音,作為生命成長的異類養份。

Comments

  1. Flower前輩精闢的解說,讓我受惠不少。
    我提問的三個問題,是從大陸論壇轉貼過來的,這也是我疑惑很久的事。

    我現在已經經由法律途勁向對方提告,也通知對方的出版社,希望會有好的回音。

    再謝謝Flower跟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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