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


2014.09.25

上周末在VanDusen garden 參加朋友女兒的結婚典禮。晚上雞尾酒無限供應,又有舞池提供跳舞,難得一嗨,穿著晚禮服也下了舞池...有些事,於自己只是一瞬,於他人卻是永恆。

自八月底至九月,連續參加了幾個婚禮,未來的周末還有一個。西方的習俗是由女方包辦婚禮,喜帖上的名字,都是女方在前或在上,男方在後或在下。可華人就有些尷尬,依照我們的習俗,都是男方操辦婚禮?我有朋友兒子娶媳婦時,對方要求依華人禮俗,由男方操辦;到了嫁女兒時,對方又以西方禮俗相待,由女方操辦一切事宜...她常笑說:無論兒子或女兒,都賠了錢...。

人生到了某個階段,並不在乎花錢的,因為深深體會到,有些快樂與幸福,金錢買不到。如果能用金錢換取子女一生的快樂,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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