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看魯迅與梁實秋延續八年之久的爭論,原本只是對文學有沒有階級性各提出自己的看法,不料越演越熾,到最後的人身攻擊。兩人都有愛國心,也都崇尚文學的嚴肅性,追求言論與思想的自由;但由於兩人的經歷、核心思想和對美學的觀念有差異,於是產生了種種衝突和矛盾。當時,因為魯迅是站在普羅大眾的一方,站在制高點上,且筆鋒犀利,加上馮乃超一旁敲邊鼓,給梁實秋貼上「資本主義的走狗」的標簽,以當時的社會氛圍,梁實秋處了下風。然過了八十多年後,時間總算給了人們有一個適當的距離,再回頭檢視當時兩人的理論,發現道理是在梁實秋這邊的,魯迅為辯論而辯論,只有否定意見,沒有建設意見(余英時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