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箏的孩子--為你,千千萬萬遍
01 背叛、謊言、秘密、贖罪
如果說抒寫的確具有救贖的療效,那麼追風箏的孩子無疑是直接的印證。
跟朋友討論到此書時,我們都有一個同感:這應是真實的故事!
當全球讀者都訝異於作者(卡勒德‧胡賽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作品竟然如此大放異彩時,我則相信那是幽禁在生命中最深沉的鑲嵌,非要藉著抒寫的傾吐才得翻動、才得溶解、才得解放。
故事敍述兩個從出生那一刻便一起成長的孩子,因為身份、種族的不同,即便生在同一個屋子裡,同一個胸脯奶養,有著親如兄弟的兩代情感,卻仍因著潛意識裡微弱的階段意識而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時隔二十多年,男主角(阿米爾)為著童年造成的傷害,展開一趟贖罪之旅。在旅程中,他得悉當年他所背叛的好友(哈山)竟是自己同父異母的兄弟,又得知自己一生以宗教式崇拜所信仰的父親竟也有不為人知的不道德,於是潛意識的種族岐視,內心英雄的信仰,均在這趟贖罪之旅中,漸漸凋萎。
02 他真是該死的純潔,你站在他身邊永遠都像個騙子
身邊有一個像哈山這樣的朋友,的確很難令人「卑鄙的天性」不發動--嫉妒。
阿米爾雖然身處富家,哈山只是家裡的小僕人,但阿米爾卻在生活中處處感到哈山隱隱的威脅:哈山目不識丁,卻能解謎解得比阿米爾好;且在阿米爾寫就第一篇故事,陶醉在成人的稱讚中時,哈山卻向他指出寫作的陷阱--不合情理;
哈山忠心勇敢,阿米爾遇到欺負時,他總替他打架,即使對方比他們人多兇猛;
哈山是天生的運動好手,不但跑得快,且是追風箏最厲害的人;哈山什麼都沒作,就得到爸爸的關愛....哈山總是看透他,總是知道什麼時候該說什麼話...
在哈山面前,阿米爾的優越感沒有著力點,而他的不足總被顯露,這令他坐立難安。所以兩人雖然情同手足,但四下無人時,阿米爾總有意無意地捉弄哈山。
直至最後,哈山誠實無偽的奉獻--為了追搶小主人阿米爾的戰利品-藍色風箏,他寧願被強姦而不願放棄風箏--對照躲在一旁的阿米爾,他赤誠的無私無偽,使得阿米爾的自私與背叛更顯卑下。生活中的小小欺負或捉狹,都因此事件而湮開,湮成一圈又一圈漸層的黑影,在阿米爾心中放大成一片無地自容......至終成了他們情誼的致命傷--誰能忍受一個一再提醒自己品德有瑕疵的計分員成日裡在眼前晃來晃去呢?
03 父親是在兩半之間被拉扯的人...
書中感人的部分,包括了父親與阿米爾之間的父子之情。
阿米爾所以背叛哈山,是為了父親的讚賞與關注。父親並不真的冷落阿米爾,只是他太忙--忙著照顧國家、親戚、朋友、孤兒,在他僅餘的時間與情感資源裡,尚要偷偷留下部分給未公開的私生子--哈山;阿米爾小小的童年世界裡,以宗教式的崇拜敬仰著父親,他是他脆弱心靈裡唯一的英雄。整個童年時光,取悅父親是他最大的努力,而坐在父親膝上談話或得到他一個擁抱,則是他最大的渴望。
父子之間原因外在龐大的人事物的簇擁,而將兩人隔得疏離而冰冷,直到戰爭發生,逃至美國--大環境的擺盪將他們之間的人事物--如輪軸上的水滴,隨著離心力抛了出去 -包括哈山,使他們父子緊緊地擠壓在一起--只剩他們兩人,阿米爾終於有機會與父親獨處。
當過往生活中的將兩人相隔離的人事物被移除後,阿米爾才發覺父親對他的愛,父親為他放棄諾瓦夏(一個可以使他維持身份的地方),為他紓尊降貴,甘為加油站工人,接受他寫作的志向,並完全尊重他娶妻的選擇。
父親是阿米爾人生舞台中的大台柱,是他人生觀與價值觀的唯一判別者,所以當他得知,父親竟然與他一樣,一直背負著謊言、罪愆生活著(背叛了一起長大的朋友阿里,睡了他的妻子並生下哈山),他對父親的信仰突然由上到下撕成兩半,一如父親一直在他(公開的)與哈山(隱藏的)之間被拉扯一樣。
面對父親的謊言,阿米爾才有勇氣正視自己的謊言,父親所代表的完美之牆,一旦有了缺口,阿米爾心中的黑暗才接受光亮的直射,才有勇氣正視。贖罪並不能透過行善而得赦免,惟有面對罪過,承認罪過,深處被囚處的歉疚才能被釋放出來,也才有勇氣踏上贖罪之旅。
04 他總能在風箏落地之前,就等在正確的地點.....哈山站在那裡,雙臂張開,面帶微笑,等待風箏落下....風箏一定會落進他張開的雙臂裡。
是的,哈山在十多年的分離裡,不曾尋找過阿米爾。阿米爾像斷了線的風箏飄向遠方,而哈山只是等在那裡,連死都是等待的姿勢--寧願被強暴也要護衛小主人的藍風箏--寧願被槍斃也要護衛小主人的宅院--他站在那裡,面帶微笑,等待風箏落下,等待阿米爾的終將歸來。
阿米爾整個贖罪之旅,每一動念,每一舉動,都彷彿被一根無形的線牽引著。作者在這個過程,用了好萊塢電影手法的戲謔和諷刺,刻意讓許多人事物都重演一遍:計程車司機法里的正直與一路跟隨,恍如當年忠誠的哈山;「索拉博」則說明了阿米爾和哈山當年的情誼(阿米爾講故事給哈山聽)與因誤會而骨肉相殘的親情(在神話裡索拉博是被父親親手殺害);而阿契夫則還是阿契夫,他必須以反派角色的本尊出現,以便把新仇舊恨串連在一起;這樣在索拉博的彈弓射向阿契夫的當下,才能大快人心 。這一切都像影片的倒帶一樣,訴說著在那裡跌倒就在那裡爬起來的真諦...
05 為你,千千萬萬遍
這不是男女之間情深款款的誓言,而是「赴湯蹈火,萬死莫辭」的千斤然諾......之於現代人,之於凡事被物質化,凡事均有價碼的現代人,這種「萬死莫辭」的情義何等遙遠又模糊 ...卻又是每個人心中渴望的情誼...
後記:
作者寫就此書的動機,是很令人動容的。
在書中他藉由跳蚤市場的同胞們對話,說出了他的寫作動機:『寫一些我們國家的事。』
藉由書中的婚禮、喪禮、節慶、風土人情,跳蚤市場...作者盡心地向阿富汗這個小小國家呈現在我們眼前。中東人士並非恐怖份子,他們也有熱情,也會見義勇為;作者也藉由主角妻子的描寫與傳教士的狂熱,批判了文化裡的重男輕女與宗教盲目。作者以主客觀的觀點不斷對自己國家的文化來回檢視,有懷念,有痛心,有惋惜,有遺恨...。
無論如何,他成功了--讓全世界的人都因此書而正視且認識了阿富汗。
這裡有個網站,可以看到有關這本書的作者與討論資訊:
ReplyDeletehttp://blog.roodo.com/kiterunner
2007.2.13
訪談中,作者卡勒德‧胡賽尼說,最令他的感動的事,是有人看了這書後,決定收養一個阿富汗的孩子--的確是令人感動的決定。
ReplyDelete2007.2.13
我也看過這本書,但很多細節沒注意到,看到花花寫的,有恍然大悟的感覺。
ReplyDelete不過,花花為什麼覺得是真有其事呢?沒聽說它是真人真事改編過來的吔
2007.2.13 !
仔細想想,也許我「中計」了!作者在書中曾經暗示小說的寫作陷阱在於合理性,所以故事本身並不一定要屬實,只要能說服讀者,使其具有「身歷其境」的感染力,便是成功。
ReplyDelete想到「破綻」,便是因為後半段實在太「好來塢」,有幾個場景都令我不禁想到「法櫃奇兵」。加上作者在故事中也一再提起好來塢電影,所以我才有如是聯想。
2007.2.14
每次我想到書裡的哪句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都覺得好感動
ReplyDelete剛剛去看了花花推薦的部落格
知道今年11月就能在電影院看到kite runner
好期待阿~!
2007.2.14
哈!我也覺得這好像個"真實的故事"
ReplyDelete我連破綻都沒看出來呢:P
對文字一點不敏銳就是這麼一回事兒XD
「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真的很感動..
2007.2.14
說「破綻」是我自作聰明的說法啦...不能當真的..
ReplyDelete「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之所以感動人心,我覺翻譯的李靜宜小姐功不可没...把這句話翻譯得深情款款..
2007.2.15
我最喜歡的是書中所描述的阿富汗風俗民情.男女結婚前不准交談;男方由父親直接去向女韐ˋ芊F瓦希德將家中僅剩的食物供給法里及阿米爾吃,因為「我們不是野蠻人」.純樸保守的民風,著實迷人.
ReplyDelete殘酷的戰爭令人驚悚:大學教授淪為乞丐;足球場的草全光了,只剩坑坑洞洞;喀布爾是阿富汗的首都,以往的繁華全煙消雲散,觸目所及,盡是瓦礫與乞丐,不禁令人想起「十室九空」、「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等令人落淚的詩句.
今天的報紙報導,巴基斯坦風箏賽十一人「大去」,傷了百多人,看來他們還真瘋風箏賽.
2007.2.28
是啊,這些描述都帶領讀者進到一個新的領域,看到更真實的中東風情。
ReplyDelete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角的父親因為沒有信用卡而差點兒被商店老板扭警法辦,男主角回憶的那一段:在阿富汗他們沒有信用卡,在樹枝上畫個刻痕就算買單了。
短短的一個回憶,給予讀者滿滿的淳樸畫面
2007.3.1
看到樹枝那段時,心中想起唐魯孫在某一本書中說過,他們小時,去店舖裡拿東西,掌櫃的就在帳本上記一筆.等年關近了,掌櫃的會拿著帳本來家中收錢,沒人會賴帳或不認帳.
ReplyDelete那種日子大概是一去不返了.
2007.3.12
是不是跟年代也有一點兒關係?(不只是因為在美國?)
ReplyDelete我好像也依稀記得小時候聽我媽說過,在雜貨店買東西,都是把帳記在牆上,月結的。
是啊,美好的日子因為社會結構不同而一去不返了。
2007.3.12
這是我兒子讀完的第一本非為青少年專門書寫的小說。
ReplyDelete嗯,四年前,我家女兒也差不多就妳兒子的年紀,她也看了!
ReplyDelete不知令公子看完有沒有發表什麼看法 ?...^^
我學弟學青少學文學的,他們的標準是,只要書中以青少年為主角的書,都屬於青少年文學。stone可以據此擴大兒子的選讀範圍。
我沒怎麼幫他選書;除了很小(三歲以前)我當然是依據我的胃口來買童書外,之後都是在書店他想買啥書我就幫他買啥書,他就自己去看。
ReplyDelete這本書是因為前一兩個月他們老師在學校放電影給他們看,他好像看了很有感覺,回家難得跟我提了幾句;我就說這個電影的原著小說寫得很好(我雖然懶得看小說但也還是看了一些啦,何況家裡還有些是買來了沒看的。追風箏的孩子我倒是看過了),應該比電影更好看。他就去拿來開始看了。
他大概分了三天的作完功課時間把書看完的吧?他發表的第一個看法是:真的比電影好看太多了。(好像有在班上推薦其他同學也找小說來看)其他零星發表的看法,我、我真的是記性很不好啦,通通想不起來了。 *_*
電影我倒沒看...看過書好像也就很夠了!...^^
ReplyDelete我出門接孩子去了哦...!
(我們這裡學校是2:45PM 放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