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翻到十五年前的書信和日記,看到理智擱淺的時候,自己的扭曲、凹凸與皺褶;躊躇滿志,卻又意識到老之將至時,與時間賽跑的躁動與焦慮;在堪稱網路路痴的年代,求問無門,踽踽獨行;彷彿又回去與過去的自己展開一場對話,一個告白,並給予愛憐與安慰。
這些日記隨著網路資源的變換,搬了好幾次家。有好長一段時間,像愚公移山,一頁頁作成PDF檔,壓縮存檔,傳至網路空間,也存在雲端,寄給自己的Email。幾位相近的朋友都勸我:「算了吧,記得的就記得,忘了的就合該忘了,留著文字有何用?」,雖然明白,但還是執拗地默默搬遷。挪亞造方舟,拯救世上生物,我為自己造方舟,留住過往時光的溫度。都是可笑的行為。
近來發現手機也能解壓縮檔,且自動連於雲端各資料庫,便順手解開一兩個檔,不經意跌進記憶裡。一頁頁的人世風景,一幕幕展開,如初上甲板的水手,正航向驚濤駭浪的未來。
再前幾個月,整理屋子時,找到大學時與友人往返的書信,滿載著青春的輕狂、愛戀與呢喃。字字句句都是足下牽情,讓人徘徊不已。
詩人辛波絲卡曾說,科學家或畫家甚至音樂家,都很容易被表逹於影音,因為有畫面,有道具,也有故事性。唯獨詩人(或文學創作者),多半都是坐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畫面停滯的內心戲,看不見文思湧現或靈光乍現的情節。寫日記者亦有如此況味,再高潮迭起,也是獨角戲。
舊日記與陳年書信,是往日時光的呈堂證供。留著,審問自己。
P.S. 我的朋友忽忽說,她是連一張電影票都會留著的人。
我喜歡念舊的人,一張電影票,一封書信,一個偶遇的場景,一個一起淋雨的傘下。
前次回台,在家翻箱倒篋,竟然翻出數十年前的情書。很想打開來,看看裡頭究竟寫了什麼,奈何妻子在旁,只好作罷。輾轉自友人聽說她有個很好的歸宿,這是最好的結局。
ReplyDelete最近聽到有位朋友從前女友的家人手中收到三十年前女友的舊日記及未發出的情書,感慨萬千。過去的種種情義又都被喚起...但是如果回到當時,會改變決定嗎?(朋友主動提出分手),仍然不會。這就是人生的矛盾點...或許回頭看,捨不得的,是當年的自己,當年付出的感情,而未必是對方。
ReplyDelete好奇怪!前女友的家人竟保有他的地址,還將舊情書給他。莫非她已離世?
ReplyDelete曾讀過ㄧ篇文章,作者接獲前男友的妻子來訊,告知他已逝世,並曰:妳是他所摯愛之人,我應該將這消息傳給妳。作者唏噓經夜,並感謝前男友妻子之大量。
情之為物,是老天拿來捉弄人的。
沒有離世,只是人遠在國外,生活與婚姻皆有挫折,家人希望這位朋友了解她的情況(細節我不清楚)。
ReplyDelete前不久我不是寫了一篇電影的觀後感嗎?一對結婚45週年的夫婦,在週年慶之前,丈夫接獲五十年前跌落冰川的女友屍體被尋獲的消息,因而惶惶失落終日,妻子從線索中醒悟過來,原來四十五年前丈夫之所以娶她,只是把她當作前女友的替代品...繼而催毀了對這段維持四十五年婚姻的信任...電影細述女主角內心情感崩壞的過程。
我則以為編劇小題大作,或鑽牛角尖,一段能夠維持四十五年的婚姻,那裡只是當初一個"替代品"的動機能維持的?我是不太相信結婚四十五年的人,還會在乎配偶當初婚娶的動機,多半在婚姻中早已被更多的甘苦與共所取代了。
所以,我相信,真有人會在配偶過世後,通知他/她的前任情人,人都不在了,還有什麼可計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