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神州憶詩社--一條生路/方娥真

對人性的恐懼,使我常在流言的杯弓蛇影中掉進頹喪里,感覺頹喪的力量強勁的吞噬著我往下沈,沈到不見底的死境;然而,僥倖的是人生里出現了金庸和他筆下一群俠義的人物,他們讓我從死境走出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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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想告訴她,那不是真的,那是流言,是1980年誣告者在背後陷我入獄,又趁我失去自由時散播的流言。


30年前,記憶去到一個沒有光的所在,身在囚禁中的我,沒有機會回應誣告者的抨擊和中傷,只有他們在說,沒有我說的份。這不是在一個公道的平台上,只有一面之詞,並非雙方陳述。

臨睡前對著黑暗,偶爾會在腦中構思著要為自己澄清的內容,但這封不知該寄給誰、該寄往哪裡的電郵,到頭來只寄給我面壁的牆。

這封沒寄出的電郵,在我腦中睡至凌晨兩點多,突然清醒,越來越清醒,就這樣精神渙散到天明。

如斯者間隔會有一晚,腦中密鎖多年的流言,隨著流言而衍生的誤解、鄙視、嘲諷忽然半夜開了鎖,全向我壓下來。

手上有近百封信,那是當年我打算趁神州社興盛時離開,我離社後社員們寫給我的,信中有挽留,惦念,但也有說我離社是狠、自私、殘忍。

我從沒解釋為什麼要離開。
我想轉換心態,變成神州社守望相助的朋友。

走向戶外推廣神州理念


當時溫瑞安的書銷量好,社員遊說作者讓他們以神州之名搞出版社,出版他的書。作者考慮到如果出版社能賺錢,社員可以有收入,於是同意了。

在神州社,大多數社員沒有交社費。大家都年輕,對金錢沒有概念,即使誰忘了交台幣20元的年費,也沒人記得提起要交社費。偶爾財政廖雁平心血來潮就會催一催,但大部分時間他都忘了自己是財政。

大家都想改善生活,兼顧理想,社員們搞出版社沒有投資任何錢,為了搞好出版社,每天很有朝氣的工作,忙出版社的事務以及編《青年中國》雜誌。為了可以繼續出版《青年中國》,大家取得共識,除了給批發商發行書之外,也一同到戶外推廣書。

神州社所謂的賣書,旨在推廣,溫瑞安的推廣理念,還寫成文章,還不知死活對文化界的朋友大談他的推廣偉論。離社前的大段歲月里,溫瑞安也叫我和大家去推廣書,我對他說我不想去賣書,他說如果我不一起去,社員會認為他偏袒我,因為這句話,我也是去賣書的其中一員。雖然百般不情願,但每次外出,我與社員同一時間出發,也同一時間收工。有一期《青年中國》還刊登我向路人推廣書的照片,我與溫瑞安所耗費的時間和社員是一樣的。

當時每隔兩個星期或一至兩個月到戶外推廣書,開頭賣的是「故鄉出版社」出的神州詩社史《風起長城遠》以及大家合著的詩集《高山·流水·知音》。「故鄉出版社」的林秉欽送洗衣機和冰箱給我們一群窮學生,又替我們出書,我們覺得好富有;所以,他要我們外出推廣這些書,大家都認為很合理。

我第一次捧著高高一疊書在世新的校園,沿途攔截了一位經過的學生,對他講了一番話,他聽完就買了書。他又熱誠的把我帶到他的班上,對教室里的同學講了一番我的話加他的想法,同學們圍攏過來一人買一本,頃刻之間我手上的書賣完了。

往後在各大學的校園裡都是這樣和學生閒聊推廣書,我與社員們良性競賽,每次我都賣最多,也是第一個賣完書再添書又再賣光的,簡直是血液沸騰!

等大家都賣完手上各自的書後,一群人便去吃大餐慶功,席間又歡樂的搶食,浪費是罪過的口頭禪,讓我們每一餐都吃他個美人照鏡才罷休。

合著詩集《高山·流水·知音》很快再版,林秉欽笑呵呵,他的合伙人許長仁請我們吃火鍋喝酒猜拳。

除了各大學中學,我們又挑戰高難度特地去西門町等當時的一些鬧區銷售,比起學校的莘莘學子,這些社會人士明顯冷漠許多。

後來社員辦的「神州出版社」也有以類似的方式推廣書。

流言中傷的無期徒刑


我離社後,溫瑞安常透過電話或書信將社中的情形轉述給我聽,也有請不同職務的社員分別轉述他們的工作狀況。

後來,這些爭相要辦出版社出書的社員突然一個個離開,最後集體退出。

有一種巨變欲臨的氣壓逼近,我在神州社由盛轉衰時回去面對出版社令人頭痛的帳目,與僅剩的其中一位社員走遍台灣一家家書店去收帳,希望出版社能夠早日收支平衡,同時想辦法籌錢還印刷費。

當年如果沒有重回神州社,是否可以避開入獄之劫呢?我有閃過這樣的念頭。

雖然捨不得離開閱讀風氣那麼好的台灣,但因為打算離社,我賣掉心愛的鋼琴,也打聽過香港的住宿舍費用,猶疑著要到陌生的香港念書還是回馬來西亞。但社員們一個個走了,剩下的爛攤子實在是看不過眼,我竟送上門去有難同當,結果給逮個正著。後來在獄中收到判決書時,才知道這群搞出版社搞到中途退出的人,就是在背後陷溫瑞安和我入獄的誣告者。

我曾在囚室中想,為什麼社員要誣告我?我離社是因為其中有社員對不起我在先,我與溫瑞安也因此而分手,我都已經走了,為什麼仍要誣告我?這些誣告者,我有時真要懷疑,不懂他們到底是社員還是來臥底的。我由他們知道了溫瑞安魔鬼的一面,但他與叛亂絕對無關,我不可能指證他這項罪名。

當時「皇冠出版社」送了一架鋼琴給我,再把這筆錢轉為預付版稅要替我出版三本書,我寫了第一本書並且出版了,滿腦子寫作大計卻因這場誣告,流金歲月突然凝固。

這群誣告者,要搞出版社時,對作者歌功頌德;搞到一半時,卻集體退出,進行誣告;又趁當事人身陷獄中時在外散播流言;再後來,又趁當事人不在台灣時繼續抹黑。

社員在創業期間為自己出版社的書做推廣工作,他們賣溫瑞安神州版本的武俠書,也賣「長河出版社」版本的溫瑞安武俠書和合集《坦蕩神州》,可能溫瑞安好心做壞事,也要他們順帶賣我的一本長河版的《日子正當少女》。

我有參與一起推廣過《青年中國》、《天狼星詩刊》(我們五位大馬僑生湊錢合資出版)、《坦蕩神州》和皇冠出版社支持出版的《神州文集》等書,但我從來沒叫過任何社員賣我的書,半次也沒有。如果他們有賣《日子正當少女》,也是我不在社內期間發生的事。

我不在社內時,我不知道他們賣書的次數是否比從前頻密,在創業過程中,賣書確實是讓社員辛苦了,也因此有一流言說社員為出書量最大的溫瑞安、方娥真賣書,為詩社奔走賣命。

出事後,其中有誣告者又潛回社內對留守的社員講是非,不是誣告者的社員不知道此人是誣告者,最後,某些不是誣告者的社員和誣告者連成一氣,口徑一致讓流言如細菌一樣蔓延開來。

30年後我首次提及溫瑞安魔鬼的一面,是因為潛回社內的誣告者早已把流言傳得火紅火綠,厚道的人則心照不宣;它是溫瑞安的弱點,誣告者只要一提此,立即會使大多數人連成一線,變身化為優越感的聖人鄙薄他;如果他不面對,將會持續成為一生的弱點。我不想有心人趁機用這弱點造成他諸多不便,正如誣告者當年用這弱點誣陷他叛亂,其實兩者並不相關,可以說是兩回事,然而用它陷害人偏偏最有效。

出事後,所有的財物都留在台灣,當年我和他向人借錢到香港,但從來沒想過要去追究失去的財物。只要人自由,生命還在,一切可以從頭開始。

誣告者一面之詞的流言,後來有人把它變成文字,寫成論文,論文中的流言像細胞分裂一樣繁殖,往後的作者把它當資料來引用。每引用一次,那一段已死了的過去,重復的遭到鞭屍,逼它復活來接受精神上的刑求;刑至半途,捱不下去了,投降,承認那些流言不是流言,是事實。

當年的案件早已明日黃花,在我心理上不留案底,但流言帶起的餘震卻一直持續不斷……這場流言再加文字所判決的無期徒刑,不知何時才消案。

蒙友人與金庸的扶持


為什麼要把多年積壓下來的話向她說呢?因為她似諄諄善誘的天使,在我停筆時要引渡我回文學國度;還分析給我知道各家副刊的性質如何,提議我對流言作適度的說明;又告訴我某副刊的主編昔日收到我的稿件時的種種心情,多年後聽到我的名字時又是怎樣關心我的近況。

她使我想起當年出事後,曾經冒著風險寫文章聲援我的商晚筠。

當年離台回馬來西亞時,入獄事件在報紙上公佈,為免家人受到太多指指點點的壓力,我躲到陌生的香港。手頭缺錢,為了省房租費,住進一棟久無人居、丟空多年的職員宿舍,是朋友的朋友暫借的。一陣陣歲月的霉舊味撲鼻,有點像住進電影《瘋劫》的場景里,謀殺案隨時要發生,後又因為一種不悅的臉色而給趕了出來,蒙蔣芸姊仗義收留,住了她的辦公室一段時日才搬離。

當年發生事後,報刊雜誌都不發表我的稿了,《馬來亞通報》的主編悄凌卻反其道而行,寫信到香港要我寫專欄。在她主編的副刊上,我讀到商晚筠的文章這樣寫:「從早期的寥湮,到今天的方娥真,只認識這個名字,不認識她的人。」

然後她把我寫作的履歷,從18歲寫起。

在我躲躲藏藏的歲月里,商晚筠寫:「這些年來,她的創作‘事業’正值顛峰,若是為了政治課題的打擊就此遁世隱名,這種犧牲未免太大了。」

正當風聲鶴唳,在文壇無立足之地時,商晚筠卻寫:「希望華文報章能夠轉載她已出版的詩作,一方面讓新的讀者有幸讀到這位困居香港的女詩人之佳作,同時也間接地鼓勵她重回馬華文壇,繼續她的文藝創作。」

身處一沈百踩的世態中,商晚筠勉勵我的心意讓我體驗到文人相惜的美和善。

而現實中最實際的讓我有立足之地的,是生命中的貴人金庸。

一直不敢貿然去驚動素未謀面的金庸先生——我崇仰的《明報》、《明報月刊》及《明報週刊》創辦人、武俠小說家是應該留在想象國里神交的。

張錦忠在〈那年秋天,西灣舷影——記在南方邊城讀書的歲月〉中有一段文字這樣寫:「溫方出事期間,當初賞識者結義者人人避之遠之,坊間選集從此不見其文其名,文人之勢利世態之炎涼由此可見一斑。當然也有少數為二人奔走者,其中余老師(余光中)即曾致電向gmd文工會某主其事者表示關切。」——他是最最直接的說了當年的狀況。

而我更不願面對的是,萬一心目中的大俠也和多數其他人一樣勢利,怕惹麻煩,畫清界線,避而不見,這衝擊反而較致命。為了避掉這場可能發生的風暴,我請溫瑞安陪我去找人與我假結婚,寧可向人「求婚」也不要驚動金庸。幸虧最終沒有觸犯假婚的法律。

落難時最不想讓人見到,尤其是自己注重的人,當然是希望能在最佳狀態下相見,更好高騖遠的說話是還要在最輝煌時才相見,而不是讓人看到自己的狼狽相。

然而,大馬的家人轉告我若下次回馬時,政治部要我去接受問話。大馬的內安法令是可以不需通過法律和審判扣留人,被捕的人也不允許和任何人聯絡,包括律師和家人。我擔心進去問話後會不會又失去自由出不來,於是把心一橫,死就死吧,就算狼狽又怎樣,我和溫瑞安像一對難兄難弟,到最後還是硬著頭皮去找金庸。

金庸的名望如日中天,我做好心理準備,如果他明哲保身與出事的人畫清界線避不見面,也是人之常情。

人在香港會更明暸,《明報》當時是一份名聲好、受知識分子推崇的報紙。金庸用《明報》替我申請工作准證,列了一份聘請合約給移民局;一個月後再以擔保人的身分用英文列下六大聘請的理由呈上移民局。我重復讀了多遍這篇擔保公文,影印了多份作為存底,在失去信心之際像獲得一個受到肯定的榮譽學位,很振作。

金庸又安排了我和溫瑞安認識適逢到港訪問他的新加坡《南洋商報》副刊主任杜南發,並請他有需要時協助我們,南發兄也一再表示有事一定要找他。

第一次在香港申請居留失敗了,原因是申請人必須回原居地的香港駐馬領事館申請才有效,我擔心回大馬在機場過關時,是否會被逮去問話?進去問話後的一切都是未知數。金庸與太太約了倪匡和溫瑞安替我餞行,臨別時他叫我帶有關的文件回大馬再申請,又對我說:「放心,你的事不嚴重,回大馬不會有事的。」

我見識到現實中金庸對一件事周詳的部署,他介紹的杜南發往後確實在我回馬時幫了我很多,尤其是我因為想避開萬一在大馬機場被逮捕的危機,而轉去新加坡機場下機。下機後,南發兄連同他的朋友張泛、望樺和智成等人來接我,再由新加坡經柔佛長堤送我過關回馬來西亞。

其實,如果真的有事,過任何關卡都一樣逃不掉,但這群朋友的接待和護送給了我很強的安全感。

馬來西亞期間,香港移民局有文件需要金庸簽署,他在給溫瑞安的短箋中寫,收到移民局來信,娥真的居留或有希望,為之大喜。他提到只相差半天他就離港,如果與運氣有關,應當是好運了。

在他遠行前夕正好趕得及簽名,使申請居留的手續不受拖延,隱匿在大馬提心弔膽等待申請批核的我,極需聽到好運的鼓勵來壓驚。

結果,第二次申請成功了。

因為沒有去政治部接受問話,我寫了〈獄中行〉一文,期望發表後大馬政治部能瞭解事情發生的始末,也許將來面對問話時能讓我比較安全吧。在局面未明朗前,很擔心沒人敢刊登這篇文章。結果,香港《百姓半月刊》的主編胡菊人、大馬《新生活報》的主編吳仲達分別將它發表。

對人性的恐懼,使我常在流言的杯弓蛇影中掉進頹喪里,感覺頹喪的力量強勁的吞噬著我往下沈,沈到不見底的死境;然而,僥倖的是人生里出現了金庸和他筆下一群俠義的人物,他們讓我從死境走出一條生路。

當年大馬的政治部網開一面給我機會一直躲到1985年,我才面對現實去接受問話,問話之後從此消案。

後來知道我和溫瑞安在台拘禁期間,黃昏星去找高信疆,請他營救。(去年5月5日讀到信疆兄病逝的消息,痛悼!)

當時正值金庸的武俠小說在台灣開禁,金庸第一次到台灣,信疆兄找他出面幫忙,這就是我在囚室中期待的俠客。這世上真的有俠客嗎?心中很絕望,姑且信之,但卻真的出現——金庸見蔣經國時,請他對我和溫瑞安的事從寬。

原本擔憂會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後來判決書上讀到是送感化三年,最終三個多月獲釋。

反而最重的牢獄之災是流言的圍剿,30年來無盡的複製,每複製一次,就像判一次刑。

流言成功的竄改了事實,所以我要對她說:那些論文中所引用的資料不是事實,是流言。

寫完這篇文章,我那封寄不出的電郵現在可以寄給《文訊》雜誌的「神州詩社」專題了,這封半夜失眠的電郵終於可以酣睡到天亮。




Comments

  1. 關於溫瑞安和方娥真被誣告入獄的始末,方娥真於事後三十年才寫了這篇文說明一些細節。當年的冤屈或許已雲淡風清,但流言所困,卻不知何時能"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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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勇者一生無懼,冤屈浪花滾去。文采青春已現,古道風骨長駐。
    *才高遭忌,自古有之。世道不公,亦所難免。唯盼執心真理,看淡世情。。。 愛詩者,祈天憐之護之惜之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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