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
因為與友人討論到文字抄襲的事,搜尋到朱宥勳這篇《文學抄襲的三種類型》,其中他說到:『維護自己作品的獨立性向來都是創作者驕傲來源之所在,在一篇作品刊出時,我們甚至會跟校刊編輯計較每一個空格、空行、標點的位置;因為我們相信,一篇作品的每一部分,都是「我的」,都是貫徹「我的」意志的創造物』,這話讓我想起,初識忽忽時,她在我的Na3版留言寫了一些話,事後她發覺有個標點符號沒有標對,私訊讓我幫她改了,她不好意思地說自己龜毛。我跟她說:「不會的,標點符號是文章的表情,錯了當然要改。」
所以我能明白朱宥勳說他們『會與校刊編輯計較每一個空格、空行、標點的位置』這話在說什麼。前兩天也才與朋友開玩笑說到:「未經我許可,連標點符號都不許抄襲。」
朱文主要針對文學獎,而文學獎尚且被抄襲事件淹沒,更何況網路上這些沒有什麼價值的文字?以前我說過,部落格的文章是朝生暮死,而臉書也不過就是發文當下博幾個讚而已。文學獎在嚴格審評之下尚且抄襲成風,網路上順手牽羊的事,就更不在話下了。
所以我能明白朱宥勳說他們『會與校刊編輯計較每一個空格、空行、標點的位置』這話在說什麼。前兩天也才與朋友開玩笑說到:「未經我許可,連標點符號都不許抄襲。」
朱文主要針對文學獎,而文學獎尚且被抄襲事件淹沒,更何況網路上這些沒有什麼價值的文字?以前我說過,部落格的文章是朝生暮死,而臉書也不過就是發文當下博幾個讚而已。文學獎在嚴格審評之下尚且抄襲成風,網路上順手牽羊的事,就更不在話下了。
一旦起這個念頭,要以抄襲作品參賽時,豈非即已自承不行,自我否定了嗎?
ReplyDelete很納悶這些人為什麼會這麼心存僥倖,現在網路這麼發達,隨手一個轉貼就傳到十萬八千里(阿拉伯之春可為之證明...^^), 要不被發現很難吧?除非永遠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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